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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下公共危机的治理研究--以问题疫苗为例
joneluz 发表于:2019-8-22 00:45:0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2466
  发布时间:2018/11/26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1月中 作者:杨若静

  [导读] 近十几年来,问题疫苗的不断爆发,不断引起公众的恐慌和重视,严重反映了当前我国公共危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首先剖析了长生疫苗事件,从政府、企业、公众和媒体四个方面分析疫苗事件所折射出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西安 雁塔 710063)

  摘要:近十几年来,问题疫苗的不断爆发,不断引起公众的恐慌和重视,严重反映了当前我国公共危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首先剖析了长生疫苗事件,从政府、企业、公众和媒体四个方面分析疫苗事件所折射出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媒体;公共危机;问题疫苗

  引言

  疫苗是个并不陌生的词汇,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因为有了疫苗,我们能防御一些疾病,免遭不必要的痛苦。但频频发生的疫苗安全事件无疑带来了巨大的震惊和痛心,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健康。本来是为了增加安全的疫苗一瞬间变成了随时会害人的“毒药”。事件一发生,引来了各界媒体的关注,尤其是公民,网络上劈天盖地的评论,迫切要求政府出面给出一个具体的交代。

  随着现代网络科技的不断快速发展,新媒体凭借着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可匿名等特点,迅速的在我们生活中蔓延。我国已经进入了新媒体时代,新媒体也逐渐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通过网络,我们可以了解各种发生的事情。当面对公共危机事件时,由于新媒体的传播和扩大效应,这就对政府有着更高的要求来治理。目前面对疫苗安全事件,政府如何有效应对就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事情。

  一、对长生疫苗事件的概述

  1、长生疫苗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11日之前,由长生生物生产车间内部老员工举报,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经过对长春长生生物公司的飞行检查,发现公司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作假,违反了相关规定,并收回了长春长生相关药品证书。之后又被爆出其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也出现药效不合规等新闻。

  2、新媒体对疫苗事件的扩散作用

  举报的几日后,一篇《疫苗之王》的文章在网上疯狂传播,疫苗事件被带入了公众的视野中,随后各大媒体以各种标新立异的文章争先恐后的报道了相关事件和评论,在微信、微博、各大新闻客户端和各大网站通过纷纷广泛流传,逐步把长生疫苗事件推上了顶峰。疫苗成为人人关注、参与和讨论的热门话题。面对关乎人生命安全的事件时,没有人会置身事外。网民表达了内心的焦虑和对我国公共卫生监管的不满。

  二、疫苗事件折射出的问题

  当公共危机发生后,政府所采用了各种措施和治理方式,但并没有遏制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从广东揭阳的疫苗事件,造成八十多名四年级学生受害,到山西出现的高温疫苗,致死多名儿童,再到乙肝疫苗的非法生产,导致打疫苗的婴儿死亡,再到山东大规模非法疫苗,最后到长生疫苗事件,几十年间接二连三的疫苗事件频频爆发,以及多次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同时也一次次挑战了公民对社会安全的信任感。

  政府层面

  一次次的问题疫苗事件反映出政府监管的不到位。虽然我国药物监管机构一直存在,但长期缺乏有效作用,就长生疫苗事件而言,如果没有内部老员工的举报,问题疫苗就不会这么早的被发现,也许就得等到疫苗已经注入儿童体内发生不可弥补的后果之后才会发现。

  其次政府部门对药品抽检制度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据相关报道,在疫苗生产到最后流通的整个过程中,监管机关一共进行三次随机抽取样品检查,分别在生产过程中、运输途中和最终使用三个环节抽样,三次样品分别检查,一次合格就算通过,这种制度无疑埋下了安全隐患,而在国外,在抽样过程中,发现一次不合格就会停止整个药品的生产和流通。

  最后,政府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反应滞后。在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回应的通知》中提到,对涉及重大公共危机事件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给予回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①。长生疫苗事件从7月11日的举报到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只有四天时间,再到10月16日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做出行政处罚,共经历了三个月时间,相关政府部门积极的展开一系列的调查,但相关的信息提供仍然无法满足群众对具体问题的需求,如疫苗的具体流向、接种人群、接种无效药的后果等。另外,群众对政府如何处置相关企业也表示极度不满。长生疫苗事件中,相关部门对长生公司作出从严处罚决定,包括撤销狂犬病疫苗的生产许可证、没收其生产的违法疫苗、免除主要负责人的职务、共处罚1230万元。疫苗造假威胁到公众的安全,判决结果居然仅包括罚款和简单的免职,对参与造假人的处罚存在缺失,使得参与造假人安然无恙,得以继续从其他违法生产。

  企业层面

  在疫苗生产、运输、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企业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安全有效的合格产品,但一些企业只重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注重需检查的药品样本的质量,忽视生产其他投入社会使用药品的质量,这种低成本的操作存在着巨大的利益空间,使得一些企业为了谋取暴力利润,变本加厉,不惜出卖良心,打破道德约束生产违规产品,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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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层面

  公众获取公共事件的途径更多的来自于媒体,基于媒体的一些夸张报道容易引发公众自身的负面情绪,尤其是涉及与自己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事情,往往难以理性思考。相关研究显示,对于同样的事件进行正反两面的报道,负面消极的报道更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②,由于公众的盲目跟风,所产生的共鸣效应,更加强化了公众的情绪渲染,并不断扩大负面情绪的影响,如此就造成了恶性循环,把事件不断地推向了顶峰。

  随着事件的爆发,公众的心理情绪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起初问题刚出现时公众产生的是愤怒情绪 ,讨论的问题围绕着疫苗是否有毒,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加重,公众开始出现恐慌,担心自己和身边的亲人是否现在或以后会不会受到危害,最后,公众产生愤怒的情绪,并批评指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监管不到位行为等。

  有关公共危机事件的不断发生,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公众心中存在的恐慌和愤怒,公众对以往事件有着负面的记忆,这种消极和误解的信息残留使得公众情绪不断积累,久而久之出现对政府的不信任。在遇到事件时公众没有勇敢的面对,而是选择逃避的态度,把孩子送到国外去打疫苗等,甚至出现了为了减少打狂犬疫苗的有害风险而随意丢弃家中小动物的恶性行为。这些都无疑体现了公众在面对公共危机事件时所表现出来的不理智行为。

  媒体层面

  当今社会,网络无疑是公民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网络由于其传播速度快、信息种类齐全、数据分析整理能力强等特点成为人们的优先选择。由于网络的相关信息传播快于政府部门出面澄清事实的速度,基于网络上五花八门的猜测和流言,导致在没有官方回应之前,网络上呈现出与事实截然相反的结果。煽情的标题、新颖的图片、夸张的叙事风格、不切实际的修辞风格等都成为媒体吸引更多大众的眼球,得到更高的点击率。出现一些学者、明星等名人的发声和相关调查数据的分析更容易形成假象,影响公众的理性判断。大家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无形之中就造成了“网络集群行为”。同时在微博、微信、头条新闻等各媒体的抢先报道,不论在推送时间还是频次上都为事件的发展“添油加醋”,强有力的推动事件的扩散与升级。

  三、针对疫苗事件的治理提出对策

  首先在政府层面,要加强对药品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生产疫苗是个复杂而重要的事情,由于人口的众多,每年都有大量的疫苗需求,但疫苗的生产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应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在生产环节要加大企业的资格考查,检查企业是否有生产疫苗的资格和能力,并对生产环境、生产技术、企业员工的素质等进行严格管控;在运输环节,对特殊药品的运输的时间、运输的路线和运输的方式进行全面监管,防止出现疫苗变质现象,如有意外,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在销售等环节,加强抽查力度和抽查范围,对疫苗的保质期、疫苗的形态等严格把关,一经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立即处理,出现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树立法律威严。同时加强对公众的回应,让公众得到及时、全面的可靠信息,从根源上打消公众的疑虑和猜测,从而改善对政府的信任感。

  新媒体时代对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尤其对于疫苗事件的发展也有正面的积极作用和也负面的消极影响,一方面新媒体具有很强的交流性,可以加强公众与政府之间、公众与媒体之间、公众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另一方面新媒体的过分诱导也会加重危机的爆发,一篇不实的报道,一条带有强烈争议性的评论都有可能引起广大公众的强烈反响,随时把问题事件推向舆论顶峰。这就要求政府应该有效避免新媒体带来的消极作用,严格把关网络上公民的言行,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积极影响,抓住新媒体的有利条件及时准确的提供有效信息,消除负面消息,加强与公众之间的回应性。

  其次在企业层面,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一些企业只顾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忽视其他,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所以要加强企业重视质量的严格把控,并层层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企业员工的培养和训练,树立正确的企业文化和价值导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把社会责任感深深烙印到每一位员工的心里,提升每位员工的自身素质,从而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

  再次在公众层面,加强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识别真实信息的能力,面对庞大复杂的信息量时不应该盲目的相信,应选择有权威有力量的信息,在遇到问题时不要慌张,认真分析事件的来龙去脉,学会理性面对,避免情绪化,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交流环境。同时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不相信谣言的同时也拒绝做散布谣言的“媒介”,杜绝做出一些对社会公众有害或有损道德的事情。

  最后在媒体层面,一方面应该加强对网络上所有“发声信号源”进行监管,报道疫苗事件时应该如实报道,避免做标题党或使用不切实际的文字夸大信息,尤其在官方出面正式说明以前,禁止胡乱猜测和质疑,杜绝不实信息的扩散。另一方面,媒体应利用自身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传播正能量,抑制舆论的蔓延。

  四、结论

  与所有公共危机事件一样,长生疫苗事件不是偶然地一个现象,而是反映了当今社会存在的一定问题,目前,我国针对疫苗问题仍然存在政府监管力度和范围不到位、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公民缺乏道德和理性面对问题的能力、媒体环境的乱象等问题,需要我们对政府、企业、公众、媒体各个层面从问题中进行反思,吸取经验教训,同时吸收国外的好方法,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我国公共危机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参考文献
  [1]<<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回应的通知>> http://www.chinanews.com /gn/2016/08-12/7970427. shtml
  [2]孙壮珍,微信时代风险信息的传播与感知.社会科学版(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8
  作者简介:杨若静(1993-),女,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6级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与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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